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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战略处关于编制学院聘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05 00:00:00  阅读量: 次】


各学院(部):

《浙江农林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和各专项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各学院规划在进行当中,现结合学校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进程,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院聘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目的

编制学院聘期目标管理责任书旨在进一步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校院两级管理,落实学院规划任务,明确学院领导聘期目标;促进学院理清思路,抓住重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术水平、增强办学活力,激励学院办出特色、办出优势。责任书将作为学院考核和干部任期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共浙江农林大学委员会浙江农林大学关于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浙农林大党〔2011〕4号)中确定的学院主要职责,以及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设定学院三年责任目标。

三、主要内容

责任书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4月—2014年6月,内容分为五个部分:  1.总体目标,是指对三年聘期结束时学院总体发展状态的描述。

2.指令性目标,是指学院在聘期内必须完成的、可以用明确的数量或质量标准描述的任务,包括学科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综合管理等方面。

3.指导性目标,是指属学院职责范围内的、未必有明确的数量与质量标准、需要创造条件努力争取、旨在推动学院发展的工作。

4.特色与创新项目,是指学院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富有特色的做法、打算塑造的亮点或创新性的举措,可以体现在学院主要职能上,也可以体现在管理体制机制、学院文化建设等其他方面。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在编制完成聘期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与学院规划一起提交二级教代会审议通过后,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战略处邮箱。经校党委审核同意后公布执行,学校党政负责人与各学院(部)负责人签订聘期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在编制聘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过程中,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集思广益,提出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方案。

2.要确保学院(部)“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各项任务在责任书中得到有效落实,避免规划与实际工作脱节,规划目标落空。

3.责任书要言简意赅,主要内容应逐条列出,明确任务,表达清晰,体现可操作性。

六、其他事项

1.学院聘期目标管理责任书格式及参考样稿见附件,具体指标项目可根据学院(部)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未尽事宜请与发展战略管理处联系,电话:63740039(9298039),

电子邮箱:zhlc@zafu.edu.cn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XX学院(部)目标管理责任书

2.XX大学XX学院(部)目标管理责任书(参考样稿)

附件1-2.doc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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