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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1-2012学年校内勤工助学招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30 00:00:00  阅读量: 次】


各学院、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0月16日下午14:30在东湖校区活动中心一楼召开浙江农林大学2011--2012学年校内勤工助学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申请

请有用工需求的单位,按每生每月20-25小时的工作量核算出本单位需要的勤工助学学生数(含留用人员),详细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表》,并于10月8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表格盖章后交到贫困生资助办公室(活动中心318),电子文档发送至zx@zaf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生申请勤工助学的办法

1.准备参加勤工助学招聘会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可到“助学在线”网站http://zx.zafu.edu.cn下载);

2.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学生办助困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学生于招聘会时交到用工意向单位, 等候面试、抽签或通知。

三、勤工助学录用程序、录用原则

1.录用程序。请各用工单位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老师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招聘会,受理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采用面试或抽签等方式录用学生。

2.录用原则

(1)用工单位要按照“一人一岗”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面试或随机抽签等方式录用学生;

(2)用工单位应优先录用经济困难生,各单位录用的经济困难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录用总人数的70%;

(3)用工单位每学年新录用人员要占用工总人数的80%以上,留用学生必须是表现优秀的经济困难生;

(4)东湖校区勤工助学岗位以录用公办本科学生为主,衣锦校区勤工助学岗位以录用天目学院学生为主。

四、录用结果公布

各用工单位将《浙江农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录用表》的纸质表和电子表、录用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未录用学生的勤工助学申请表于10月19日前交到贫困生资助办公室,由学生处审核后公布。

五、勤工助学酬金标准

2011-2012学年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为:当月工作时数在20小时(含)以上且考核结果优秀者为240元,良好者为220元,合格者为200元;当月工作时数不足20小时者按实际工作时数发放酬金。

六、天目学院勤工助学的相关工作参照此文件执行。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次勤工助学招聘会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进一步提升自立自强能力;同时请各学院助困工作负责人携带经济困难生名单及学生办印章于招聘会当天到现场办公。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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