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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学院创新实验班学生选拔与分流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1-06-21 00:00:00  阅读量: 次】


集贤学院是浙江农林大学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教育背景下实施精英教育,为培养创新、创业人才而建立的一所荣誉学院。为了促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竞争意识,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根据创新实验班“四年一贯制”的培养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选拔

(一) 入学选拔

浙江农林大学集贤学院每年招收3个创新实验班,其中文科班1个、理工班2个,每班为30人。鉴于专业的特殊性,创新实验班不从建筑学和艺术类等专业选拔学生。

创新实验班在已被我校(不含天目学院)录取的第一、二批提前录取及二批考生中选拔学生,直接录取30名学生(以高考成绩为主,兼顾英语、数学单科成绩);另外60名学生,根据高考成绩按1:3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新生入学时通过笔试、面试进行选拔。

(二) 校内二次选拔

为了吸收优秀一年级学生进入集贤学院学习,学院在第一学年的每学期结束后进行校内二次招生。

校内二次选拔原则上根据学生绩点排名经面试择优录取(第一次选拔以第一学期课程平均绩点为主,第二次选拔以第一学年课程平均绩点为主,均无补考课程)。在二次选拔中,鉴于专业的特殊性,不从建筑学和艺术类等专业选拔学生。

二次选拔的人数根据第一学年每个学期学生分流人数确定。

二、学生分流与专业选定

(一) 第一学年的每学期结束后,原则上对学习成绩排名在后10%或明显不适应集贤学院培养模式的学生进行分流,回原录取专业(大类)学习。

(二) 第四学期末,集贤学院学生根据国家、浙江省相关规定选择专业,可在全校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除部分特殊专业外)。学生仍归集贤学院管理。

(三) 为鼓励专业志愿的多样性和保障学生分流后有足够的优质指导教师,当选择某一专业的学生人数过多时,适度考虑分流到其他专业,使各专业学生人数相对均衡。原高考录取该专业的学生及学习成绩排名靠前者有优先选择权。

三、选拔与分流工作的组织实施

集贤学院学生选拔与分流工作由浙江农林大学集贤学院学生选拔与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指导实施。

该领导小组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处、集贤学院相关负责人组成,在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本实施办法自2011年7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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