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文版 | ENGLISH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团学动态 - 正文

集贤学院分团委关于开展2015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7-03 00:00:00  阅读量: 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四个全面”战略的精神内涵,深入推进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按照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团省委、校团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暑期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引导我院青年学生为我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两美浙江”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扎实有效组织好此次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活动主题

青春砥砺 梦想前行

二、活动内容

以引导青年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紧密围绕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充分发挥我院的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通过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服务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探索总结实践育人新机制。

三、参加对象

集贤学院创新实验班全日制注册的本科生;

四、活动形式

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几种社会实践活动形式之一开展:

(一) 参加主题社会实践团队活动:

即参加学院或团委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在指导老师带领下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二) 参加考研复习培训:

2012级学生可参加考研复习培训班,或留校考研复习(学院统一管理);

(三) 参加导师的相关科研训练:

包括在校内外的导师指导的科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等实践训练;

(四) 专业实习实践:

包括在企事业单位以及与专业相关部门的实习实践,时间不不少于一周。

五、活动要求

参加暑期实践活动每位团学,要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安全意识,特别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实践过程和内容要保质保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实践完成后填写《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附件1),需要负责人或导师评价和签字,相关部门盖章,并附上实践报告及佐证材料开学第一周以团支部为单位上交分团委。

浙江农林大学201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doc

集贤学院分团委

2015年6月30日



上一条:集贤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关于干部换届的公告

下一条:“见贤思齐”学术沙龙活动举办“出国交流生经验分享会”



【关闭本页】


友情链接   浙江省教育厅 |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浙江省农业厅 | 浙江省林业厅 | 浙江省文化厅 |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浙江科技网 | 浙江农林大学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一号学院楼) 邮编:311300 电话:0571-63704950 传真:0571-63748803 邮箱:jxxy@zafu.edu.cn
COPYRIGHT © 2018 浙江农林大学集贤学院 JXXY.ZAF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使用 1280×800 分辨率 IE8.0 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本站
微信扫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