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学院“太克奖学金”由浙江太克木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每年总奖金额度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一、奖学金等级
本奖学金设立学习奖、素质奖两个奖项。
二、评审小组
1.“太克奖学金”设立评审小组,成员5-7人,其中集贤学院2人,组长由集贤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
2.集贤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评审小组成员。
3.评审小组中其余3-5名成员从不在集贤学院工作的集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委员中随机产生。
三、评比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尊老爱幼,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体育锻炼,综合能力突出。
4.积极参加学科竞赛,表现优异。
5.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6.同等条件下木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
四、评比具体条件
(一)学习奖励
1.参评对象为集贤学院创新实验班大二(含)以上在读本科学生。
2.每年10月,学生向学院提交“太克奖学金”学习奖励申请和评比材料,表格可从集贤学院网站下载。
3.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全年级(分文理的年级按文理分科排名)前10%并且通过大学英语6级者有资格申请学习成绩奖励。
(二)素质奖励
1.参评对象为集贤学院创新实验班全体在读本科学生。
2.每年4月,学生向学院提交“太克奖学金”素质奖励申请和评比材料,表格可从集贤学院网站下载。
3.考取国内或国外大学研究生,或上一评奖周期在校级及以上的各类比赛中获奖,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取得专利等的学生有资格申请素质奖励。
五、评审方法
1.评审小组每年5月、11月各召开一次评审会议,分别评审素质奖励和学习奖励。
2.评审小组对参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议(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进行汇报),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获奖名单。
3.丙方(集贤学院)每年5月、11月分别举行素质奖和学习奖的颁奖仪式,甲方(浙江太克木材科技有限公司)予以协助。
4.学习奖励标准不低于3000元/人,原则上每年每个年级的获奖人数不少于3人;素质奖励设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不低于5000元/人、3000元/人、1000元/人,每年的总获奖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总学生数的3%,对表现特别突出者,经评审小组研究可授予特别奖,奖励标准不低于10000元/人。
5.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当年奖学金余额。
六、未尽事宜最终由集贤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