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求真实验班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和《浙江农林大学求真实验班先进评定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评审组审核评定,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现将2020-2021学年集贤学院本科生各类先进、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9月30日-10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向集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地址:学1-417,联系电话:0571-63704806。
集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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