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学院评审,现将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公示时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集贤学院学生办反映。联系地址:学1-417,联系电话:0571-63704806。
集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上一条:2021-2022学年集贤学院各类先进、奖学金评选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创业班课程学分互认工作的通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