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院学生组织向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工作体系结构,增强部门之间凝聚力,根据学校学生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决定开展本次选拔工作。现相关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公开选聘、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用。
二、选拔对象
集贤学院全体本科生。
三、选拔条件
1.思想素质: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思想道德素质高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无不良记录。
2.责任意识: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工作积极,踏实认真,善始善终,在各方面能够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3.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成绩优良。
4.工作观念:具有强烈的组织纪律观念、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热情高涨,积极进取,敢于创新开拓、追求卓越。
5.工作作风:工作作风严谨,严格自我要求,有强烈的大局意识,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认真负责,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有为同学服务的热情和信心,能够团结带领同学积极开展工作,并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6.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富有朝气活力和创新精神,有丰富的学生活动经验和优秀的工作素质。
7.平时表现:谦虚谨慎,作风正派,注重个人形象素质和修为,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校、院学生干部、班团干部或者具有学校相关社团同等职位的任职经历,并有良好表现者优先。
四、岗位设置
选拔岗位包括集贤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
五、选拔程序
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由学院团委组织公开选拔,按照宣传发动与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公示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发动与报名
1.公布岗位:通过集贤学院官网进行宣传发动;
2.报名:填写《集贤学院学生干部报名表》(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电话或短信告知面试事宜。
(三)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酝酿人员名单,面试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任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任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进入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任用。
六、公开选拔纪律要求
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学生干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竞选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即取消公开选拔资格。欢迎对本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特设立以下电话,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571-63740268。
集贤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9年9月13日